Sunday, January 25, 2009

通告:“猫頭鷹閱讀室之會員條規”修訂


敬致:猫頭鷹閱讀室之全體會員
日期:1-1-2009

  特此告知,猫頭鷹閱讀室會員條規之修訂,共涉及三項,分別爲第七、第九和第十三項;所修訂之內容即日起生效。有關條規之新、舊內容,詳列如下:

1. 會員條規第七項:會員每人可借閱書籍2册,借期14天;可續借乙次,續借期爲14天。若想續借,請先歸還有關書籍,再重新辦理借閱。
修訂爲個人會員’可借閱書籍6册,‘家庭會員’則可借閱至少10册(視孩子人數而定)。借期每本書21天;書本可續借 乙次,逾期還書者則不得續借。若想續借,請先歸還有關書籍,再重新辦理借閱。

2. 會員條規第九項:從還書期限的第二天算起,逾期一天罰50仙,逾期兩天罰RM1,以此類推。逾期超過七天,罰RM3.50,同時停止其借閱資格一個月。若經常逾期,閱讀室負責人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。
修訂爲:從還書期限的第二天算起,逾期一天罰10仙,逾期兩天罰20仙,以此類推。逾期21天,則罰RM2.10,同時停止其借閱資格一個月。若經常逾期,閱讀室負責人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。

3. 會員條規第十三項:每年固定之盤點計劃如下:
①. 每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停止書籍借閱。
②. 每年6月15日至6月25日請會員將所借閱之書籍在此期限內全數歸還,此期間僅開放室內閱讀。
③. 每年6月26日至6月30日爲“書籍盤點日”,本閱讀室暫時關閉,以方便盤點作業。
修訂爲:每年固定之盤點日期爲12月份,閱讀室之借閱服務照常運作。

  僅此。順祝諸位新年快樂,閱讀增長智慧。


猫頭鷹閱讀室行政處 謹啓
1-1-2009

猫頭鷹閱讀室之會員條規


一、 任何人皆可申請成爲會員,無年齡限制;唯未滿18歲之申請者,必須獲得父母或監護人的簽名認可。
二、 會員每一年需繳交RM10(個人會員)或RM28(家庭會員)的會費,以作爲“猫頭鷹閱讀室”的行政開支和添購新書。
三、 首次申請者,必須同時繳納押金RM15(個人會員)或RM40(家庭會員)。若不再成爲會員,押金扣除罰款後,將奉還有關會員。
四、 申請者一旦獲准成爲正式會員,其父母(兩位)或監護人(一位)在無須另外填寫表格和繳納年費的情况下,自動成爲“猫頭鷹閱讀室”的會員,幷享有一般會員的權益。若有關申請者不再成爲會員,其父母或監護人之會員權益將自動失效。
五、 會員資格之期限均以12個月計算。
六、 會員享有借閱書籍的資格;非會員只允許在室內閱讀,不享有借書資格。
七、 會員每人可借閱書籍2册,借期14天;可續借乙次,續借期爲14天。若想續借,請先歸還有關書籍,再重新辦理借閱。
八、 會員必須親自辦理借閱書籍,不得替他人或透過他人借閱書籍。
九、 從還書期限的第二天算起,逾期一天罰50仙,逾期兩天罰RM1,以此類推。逾期超過七天,罰RM3.50,同時停止其借閱資格一個月。若經常逾期,閱讀室負責人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。
十、 會員借閱的書籍(不論新、舊書)請多加愛惜,若有毀損、塗鴉或沾污,將依該書原價賠償,有關書本乃需歸還“猫頭鷹閱讀室”。
十一、 若會員遺失書籍,則必須賠償同樣的新書或照該書原價的雙倍賠償。
十二、 嚴懲逾期歸還書籍者和書籍破壞者(毀損、塗鴉、沾污、遺失書籍),乃爲了保障“猫頭鷹閱讀室”的公共資産和其它會員的閱讀權益。不便之處,敬請原諒。
十三、 每年固定之盤點計劃如下:
①. 每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停止書籍借閱。
②. 每年6月15日至6月25日請會員將所借閱之書籍在此期限內全數歸還,此期間僅開放室內閱讀。
③. 每年6月26日至6月30日爲“書籍盤點日”,本閱讀室暫時關閉,以方便盤點作業。
十四、 猫頭鷹閱讀室開放時間:星期六、日,早上9:30至下午5:00。特殊原因而停止服務,將提前張貼通告。
十五、 本規條如有不盡善之處,“猫頭鷹閱讀室”保有修訂之權力,幷再行公布。




本人同意、接受和遵守上述 “猫頭鷹閱讀室” 之會員條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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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               )
 申請者/ 申請者之父母 / 監護人 簽名
日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