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敬致:猫頭鷹閱讀室之全體會員
日期:1-1-2009
特此告知,猫頭鷹閱讀室會員條規之修訂,共涉及三項,分別爲第七、第九和第十三項;所修訂之內容即日起生效。有關條規之新、舊內容,詳列如下:
1. 會員條規第七項:會員每人可借閱書籍2册,借期14天;可續借乙次,續借期爲14天。若想續借,請先歸還有關書籍,再重新辦理借閱。
修訂爲:‘個人會員’可借閱書籍6册,‘家庭會員’則可借閱至少10册(視孩子人數而定)。借期每本書21天;書本可續借 乙次,逾期還書者則不得續借。若想續借,請先歸還有關書籍,再重新辦理借閱。
2. 會員條規第九項:從還書期限的第二天算起,逾期一天罰50仙,逾期兩天罰RM1,以此類推。逾期超過七天,罰RM3.50,同時停止其借閱資格一個月。若經常逾期,閱讀室負責人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。
修訂爲:從還書期限的第二天算起,逾期一天罰10仙,逾期兩天罰20仙,以此類推。逾期21天,則罰RM2.10,同時停止其借閱資格一個月。若經常逾期,閱讀室負責人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。
3. 會員條規第十三項:每年固定之盤點計劃如下:
①. 每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停止書籍借閱。
②. 每年6月15日至6月25日請會員將所借閱之書籍在此期限內全數歸還,此期間僅開放室內閱讀。
③. 每年6月26日至6月30日爲“書籍盤點日”,本閱讀室暫時關閉,以方便盤點作業。
修訂爲:每年固定之盤點日期爲12月份,閱讀室之借閱服務照常運作。
僅此。順祝諸位新年快樂,閱讀增長智慧。
猫頭鷹閱讀室行政處 謹啓
1-1-2009
日期:1-1-2009
特此告知,猫頭鷹閱讀室會員條規之修訂,共涉及三項,分別爲第七、第九和第十三項;所修訂之內容即日起生效。有關條規之新、舊內容,詳列如下:
1. 會員條規第七項:會員每人可借閱書籍2册,借期14天;可續借乙次,續借期爲14天。若想續借,請先歸還有關書籍,再重新辦理借閱。
修訂爲:‘個人會員’可借閱書籍6册,‘家庭會員’則可借閱至少10册(視孩子人數而定)。借期每本書21天;書本可續借 乙次,逾期還書者則不得續借。若想續借,請先歸還有關書籍,再重新辦理借閱。
2. 會員條規第九項:從還書期限的第二天算起,逾期一天罰50仙,逾期兩天罰RM1,以此類推。逾期超過七天,罰RM3.50,同時停止其借閱資格一個月。若經常逾期,閱讀室負責人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。
修訂爲:從還書期限的第二天算起,逾期一天罰10仙,逾期兩天罰20仙,以此類推。逾期21天,則罰RM2.10,同時停止其借閱資格一個月。若經常逾期,閱讀室負責人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。
3. 會員條規第十三項:每年固定之盤點計劃如下:
①. 每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停止書籍借閱。
②. 每年6月15日至6月25日請會員將所借閱之書籍在此期限內全數歸還,此期間僅開放室內閱讀。
③. 每年6月26日至6月30日爲“書籍盤點日”,本閱讀室暫時關閉,以方便盤點作業。
修訂爲:每年固定之盤點日期爲12月份,閱讀室之借閱服務照常運作。
僅此。順祝諸位新年快樂,閱讀增長智慧。
猫頭鷹閱讀室行政處 謹啓
1-1-20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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